
139-8070-6030
普法專欄
More+- 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質押融資的方式有什么?2018-12-31
- 滿足什么條件才能讓股權質押合同生效?2018-12-31
- 股權質押融資會面臨什么風險?2018-12-31
- 如何進行股權質押融資?2018-12-31
- 進行股權收購要如何解決債權債務問題?2018-12-31
- 在什么樣的情形下合同可變更?2018-12-26
- 中小企業融資暗藏什么法律風險?2018-12-10
- 中小企業的融資模式有什么?2018-12-10
- 中小企業融資難受什么因素影響?2018-12-10
- 中小企業可以通過什么方式進行融資?2018-12-10
法律咨詢
More+法院執行管轄的流程及當事人權利
來源:四川李元旦律師網 作者:四川律師 時間:2015-01-08
我國法律除了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以外,還存在著移送管轄、指定管轄等規定,以保證能最終合理確定管轄爭議。
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,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,受移送的法院應當受理。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,應當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,不得再自行移送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,不能行使管轄權的,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。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爭議,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;協商解決不了的,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法院指定管轄。
法院受理案件后,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,一般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。行政訴訟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,應當在接到人民法院應訴通知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。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,應當審查。異議成立的,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;異議不成立的,裁定駁回。
上一篇:企業破產案件管轄的規定
下一篇:最新案件受理流程指南